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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公告
一、考核时间和考核方案
根据部中心通知精神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我中心制定了《广东省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、全省统一鉴定安排表》、《广东省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日常鉴定(定期考试)安排表 》(附件1、2),并对现有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考试题型、考核方式进行了汇总梳理,制定了《广东省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》(附件3)。请各市认真做好本地全国、全省统一鉴定的工作安排,尽快将统考安排及要求通知相关培训机构和考生,并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。如遇国家政策调整,将另行发文对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。
二、考核项目调整情况
(一)全国统一鉴定项目中,参加2016年物流师全国统一鉴定、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,可参加一次补考,时间安排在5月20日进行;理财规划师上半年安排一次新考(5月20日),下半年安排一次补考(11月18日)。
(二)全省统一鉴定项目中,电子商务师考核次数调整为一年三次,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24日、9月23日,12月9日;物流师上半年安排一次考试,考试时间为6月24日(4级)、25日(3级);客户服务管理师、婚姻家庭咨询师上半年安排一次新考(6月24日),下半年安排一次补考(12月9日)。
(三)省属鉴定站(所)按照《广东省职业技能日常鉴定职业(工种)目录(2017版)》(附件4)开展鉴定工作,各地级以上市(顺德区)鉴定指导中心参考目录组织日常鉴定类项目鉴定工作。
三、考务要求调整情况
(一)我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统一按照《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(2017版)》( http://www.gdosta.org.cn/s/100-12075.html)执行。
(二)人力资源管理师(2级)、心理咨询师(2级)答题方式调整为上机考试(综合评审除外)。
(三)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组织的日常鉴定,须将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录进光盘,与办证材料一并上交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务管理科。
(四)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心理咨询师、职业指导人员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、企业培训师、保育员、健康管理师、客户服务管理师、婚姻家庭咨询师共8个职业将试行职业资格证书一体化印制模式。凡参加上述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需上传合格的电子照片(相片要求详见附件5),用于准考证以及鉴定合格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加强鉴定资料安全管理。各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,切实加强对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,完善保密制度,将考试资料传递、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,杜绝泄密事件发生。一旦发现泄密行为,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。
(二)加强质量监控和督导。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全国、全省统一鉴定考点集中管理,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,通过加强考务管理、严肃考场纪律、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,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,杜绝舞弊行为,要制订考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。进一步推进当地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,做到质量督导的常态化,规范化,确保统考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(三)加大宣传发动力度。各市、各有关单位需根据文件精神与相关要求,加大宣传发动力度,对考生做好宣传与解释工作,确保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。
五、联系方式
(一)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钟坤坤、沈小烘:020-83199816、020-83309530(统考报名);林新跃、廖辉来:020-83185190(日常鉴定报名);陈敏靖:020-83371036(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报名);连杰:020-83377496(考务管理)。
(二)技术支持单位及联系电话:
全美在线(北京)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0-38864585-119或110(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、广东省智能化统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);
广州特司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0-639-8896(物流师全省统一鉴定,已公布目录的日常鉴定智能化考试)。
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